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
澄清公告2
各投标人:
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招标编号:SZHY-ZB-2019-073)项目,现就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现修改为:
3. 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12月24日09:30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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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