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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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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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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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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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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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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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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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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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招标代理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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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内累计招标代理项目宗数排名第1-5名的得30分;排名第6-10名的得28分;排名第11-15名的得26分;排名第16-20名的得24分;排名第21-25名的得22分;排名第26-30名的得20分;排名第31-35名的得17分;排名第36-40名的得14分;排名第41-45名的得11分;46-50名的得8分;51名以后但有招标代理项目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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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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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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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内累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排名第1-5名的得30分;排名第6-10名的得28分;排名第11-15名的得26分;排名第16-20名的得24分;排名第21-25名的得22分;排名第26-30名的得20分;排名第31-35名的得17分;排名第36-40名的得14分;排名第41-45名的得11分;46-50名的得8分; 51名以后但有招标代理项目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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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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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标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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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代理的工程招标项目中,单项中标金额1亿以上不超过2亿的,1项得3分;2亿以上的,1项得5分,总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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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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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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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代理的工程招标项目中,每单独代理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服务中一类的,加4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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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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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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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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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度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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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度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排名第1-5名的得10分;排名第6-10名的得9分;排名第11-20名的得8分;排名第21-40名的得7分;排名第41-60名的得6分;排名第61-80名的得7分;排名第81-100名的得6分;排名第101-150名的得5分;排名第151-200名的得4分;201-250名的得3分;251-300名的得2分;300名以后但有纳税的得1分。没有纳税的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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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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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
行为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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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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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招标代理活动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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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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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借、转让资格证书受到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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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代理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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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格证书及其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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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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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依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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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按要求使用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示范文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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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而无法执行的,或开标、评标组织混乱导致不能正常开标、评标或开标、评标无效的,或因其他失误引发争议造成招标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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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协助招标人或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人员实施违法行为,使其因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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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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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过程、主持开标、组织评标中排斥投标人或有其他不公正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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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态度恶劣,拒绝投标人正常报名、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投诉经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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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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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招标代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签订阴阳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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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超越委托代理权限擅自以招标人名义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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